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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教务处工作职责

2024-05-14
  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主管全院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有以下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教育教学的有关精神,执行学院理事会、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根据上级要求讨论和决定本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教学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教学管理;拟定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3.负责编制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教材建设、图书资源建设等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总结。
  4.负责学院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组织新专业开发、申报和老专业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各系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
  5.负责学院各专业、各年级教学任务的下达,编制全院的校历、教学进度表和课程总表,进行全院教室调度,协调各系部间的教学安排,确保日常教学秩序稳定。
  6.组织各系部编制各类教学文件,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协调系部进行教学过程管理,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7.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发放、结算以及自编教材的编写、审定和择优工作。
  8.负责学院的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考风考纪建设,统一组织全院学生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刷等考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院学生成绩管理,做好学生成绩的汇总和统计工作,组织全院学生网络通识课程选课和成绩录入工作。
  10.负责教学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负责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核、工作量统计工作。
  11.负责教学质量检查与监控,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及时向院领导汇报评价情况,并向各系部和教师通报评价结果。
  12.负责学院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负责各系新建实训室建设项目的审核。
  13.组织开展院级及以上学生技能大赛等活动。
  1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改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及验收有关工作,负责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15.协同人事处拟定师资引进计划,制定全院教师培养计划,建立和完善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
  16.组织实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院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负责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双师型”教师等认定与考核工作。
  17.负责组织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和院级及以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18.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院科研工作规划和科研经费的管理,制订实施科研工作的各项制度。
  19.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推广应用及科研平台申报、建设、运行、考核等工作。
  20.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及科研业绩考核。组织和管理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1.负责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