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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10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1、为规范创业就业培训教学活动,保障培训质量,提升学员创业就业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在本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的所有学员、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与教学相关的各项活动。

3、坚持“规范管理、服务学员、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原则,实行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的教学管理。

4、继续教育学院全面负责培训教学的组织、实施、监督与评估。制定教学计划、聘任教师、编排课表、管理学员学籍、维护教学秩序、组织考核、管理教学档案等。

5、严格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主管单位审批(或备案)的培训项目及大纲开展培训。

6、每期开班前制定详细的《教学实施计划》,内容包括:培训目标、课程设置、课时分配、授课教师、教学方式、考核办法等,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7、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和备案人数组织开班开班前完成学员信息审核、建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管平台完成开班申请与信息录入

8、培训教师严格遵守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准备教具。按时上下课,保证教学课时充足,不得随意调课、停课、缩减课时。采用互动式、案例式、模拟式等多元化教学方法, 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创业培训需完成《创业计划书》,技能培训需达到规定实操标准。

9、加强培训教研工作,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研讨、教学观摩和专项培训,提升教学水平。 建立教师教学效果评估机制,通过学员评价、管理人员听课、教学成果检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续聘依据。

10、教学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课堂巡查,检查教学内容、学员出勤、课堂效果等。建立教学督导机制,收集和处理学员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并督促改进。如实、完整地填写每日《培训日志》,记录教学内容、学员出勤、教学情况等,并由授课教师和学员代表签字确认。做好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教学档案由专人管理,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