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学院人员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全面负责本院的党建、专业建设、教学运行、质量监控、行政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安全稳定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院理事会、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根据上级要求讨论和决定本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本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按照学院学年工作要点,拟定本系工作计划,提交工作总结。
4.严格贯彻落实学院各项制度,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本系教师的日常管理、考核及聘任工作。做好本院教师专业技术的评聘推荐工作。
5.负责制定实施本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根据产业发展做好专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本院增设专业的申报材料撰写和提交,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
6.负责本院招生就业工作,加强与本院专业相关企业的合作,进行校内外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和产业学院建设,实施产教融合、双主体育人等工作。
7.负责本院的安全、稳定和行政管理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副院长职责:分管本院行政工作、教学管理,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日常行政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负责课程标准编写和教材选用。
2.负责本院教师业务管理、开课安排和教学计划制定,加强教研室建设,开展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3.负责本院教学运行管理和质量监控,做好本院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实施和监控。
4.落实学院教学工作各环节总体要求,掌握本院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存在的问题,配合教务处处理各类教学事故。
5.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和,组织本系教师选聘、课表编排及开课前各项准备工作。
6.做好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本院的课程、教材建设。
7.做好学生考试监考及相关课程考试的命题、阅卷评分、成绩录入和质量分析等工作。
8.负责本院的科研团队建设,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活动,
做好教学、科研立项与成果审报工作。
9.负责制定实施本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训计划。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和优质课评比,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促进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三、学管副院长职责:分管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本院学生思想政治和学生管理方面总体工作。
2.负责本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3.指导学管人员做好团总支、学生会、社团管理工作。做好本院学工队伍建设,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等。
4.安排落实好学生处、团委和上级部门布置的各方面工作。
5.负责本院学生日常管理、大学生应征入伍等工作。做好学生学籍管理以及各种奖助学金的评定上报工作。
6.负责本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中突发事件的处理。
7.负责本院招生就业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及跟踪服务工作。
四、教学秘书职责:负责行政、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1.落实教学工作各环节,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本院教师业务管理和教学计划的制定。
2.做好本院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实施和监控。
3.做好学生考试监考及相关课程考试的命题、阅卷评分、成绩录入和质量分析等工作。
4.完成本院行政、日常教学材料上报等工作。
五、辅导员职责: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落实好院团委、学生处及上级部门布置的有关学生管理方面的工作。
2.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引领。
3.做好本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4.做好本班学生的评先推优、奖助学贷工作。
5.关注学生中的家庭困难、学习困难及心理问题学生,并做好工作。
6.做好本班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
7.协助做好本院的其他学生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9.协助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