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职称初定及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
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填写《信阳工程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申请表》,经所在教学部门审核后于9月14日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二、单位考核
学校综合推荐(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并经院长办公会审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职称服务平台的填报。
三、核准备案
学校对通过初定的人员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任职资格备案,备案通过后履行聘任手续。
特此通知。
信阳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9月12日
附件:信阳工程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表
信阳工程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申请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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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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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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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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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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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我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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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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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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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学校 |
专业 |
学制 |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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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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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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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工作情况 |
部门 |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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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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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期工作小结(300 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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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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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教学部 门审核意见 |
签名(盖章): |
学校审 核意见 |
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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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不可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