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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工程职业学院网络评论员队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健全和完善互联网信息研判机制,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网络评论员(以下简称网评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培育中国好网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传播先进文化、唱响网上主旋律、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抓手。
      第三条 把网评员队伍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纳入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工作重要内容。
第二章 队伍组成
      第四条 网评员由学院核心网评员、二级网评员、三级网评员组成,分别由宣传部网络管理员,系部、处室教师、学生骨干组成,负责舆情监测与处理、新闻信息沟通等的兼职工作人员。网评员由各部门、系部推荐,宣传部备案认定。
      第五条 网评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熟悉了解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及其传播特点和规律,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第六条 网评员人任职期一年,任期届满可连任。中途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相关部门应及时推荐补充。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网评员通过网络发表正确观点和主张,特别是针对热点问题进行正面评论。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正面宣传。通过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如微信、微博、短视频以及其他各种新媒体公众号,主动介入交流互动栏目,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极健康、主流导向的转发或评论,积极宣传学院发展重大举措与突出成绩。
      (二)加强舆论引导。就涉及学院的网络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参与评论,对不了解情况的网民以事实及时宣传教育,对模糊的思想认识及时廓清,对错误看法及时引导、纠正,积极帮助网民把握事实真相。发布的评论文字要客观审慎,不能意气用事,避免激化矛盾。
      (三)严守保密纪律。网评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舆情引导情况,不得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擅自在网上发布或回复不实信息。
第四章 工作保障
      第八条 加强时间保障。网评员一般利用业余时间上网浏览和评论。如遇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需集中精力开展工作,相关组织会及时通知开展网评,保证时间。
      第九条 加强培训提升。定期举办培训班,对网评员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网络传播规律、网络基本操作等学习培训,提升舆论引导的实操能力。
      第十条 加强经费保障。设立适当经费,保障网评员日常培训、考核奖励等经费开支。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 建立网评员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宣传部负责网络评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要求核心、二级、三级网评员积极投身网评工作,根据完成任务和水平评选优秀网评员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建立网络舆情工作问责机制。对在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网评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追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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